司法拍卖公告
受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5年3月10日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厅以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青岛市市南区徐州路17号甲房产,建筑面积278.99平方米,起拍价495.8972万元,竞买保证金为99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
1、竞买人应在2015年3月9日16时30分前携保证金凭证(到账为准)及有效证件(个人持身份证,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青岛产权交易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2、与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及时办理竞买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3、交纳保证金账户(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拍卖专用账户):收款单位:青岛产权交易所;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营业部;账号:532902874410666
四、特别说明:该标的内有租户。
五、联系方式:拍卖公司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泉岭路8号中商国际大厦3107室
电话:0532-85930888 13605320277徐经理
网址:www.qdauction.com
青岛产权交易所地址:青岛市崂山区银川东路9号
电话:0532-66718925,0532-66718926
网址:www.qdcq.net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市南法院:0532-80880858 80880937
青岛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
2015年1月30日